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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
好漂亮一女的!
当沈道望见王书琴之后,连道都走不动了,干杵在原地,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王书琴看,一下都舍不得转身离去。
他爹说过,要是一位男人看到一位女人走不动路了,那一定是爱上她了,这种女人是一定要娶回家做媳妇的。
想当初在军营的时候他父亲年纪不大时候追求沈母的事迹他听得耳朵都痒痒了,原本还不以为意,现在可算是对这一句话有了深刻的体会。
远处的景色在视线中渐渐模糊。
爹,我就知道你不会骗我!
另一边凌仙有滋有味的啃着鹿腿,吃了半天也没见沈道坐到旁边,不由得心生疑惑,扭头一看。
嚯!
只见沈道站在原地,口水星星点点的,都快要落到衣服上了,简直有辱斯文,不忍直视,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凌仙轻手轻脚的来到沈道的身旁。
顺着沈道的目光望去,从来都望见王书琴的身上,不由得一阵诧异,揉了揉双眸,来回又望了几遍,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莫非沈道这小子喜欢上老王他妹妹了?
越想越有可能,这沈道这会儿这幅样子显然就是前世自己看见美女时候的表现嘛!
咳咳…暴露了暴露了
单凭这容貌,娶回家是绝对不亏的,就是这性格……啧啧,一言难尽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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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想,面上露出了怜悯的神色,一脸惋惜的看向了沈道。
不过话说返回,这小子的眼光也委实独到,王书琴尽管算不上倾国倾城,然而眉目倒也算清秀,有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
可怜我大中华妻管严的庞大队伍又要增添一员了,李二,你不孤单了呀!
这么着也好,直接就把王玄策彻底绑在自己身侧了,毕竟是个一人灭一国的狠人,留在身侧以后征战天下的时候肯定大有用处。
理所当然凌仙不只是想要利用王玄策,他是真的把王玄策当兄弟了,毕竟帅比就应该在一起愉快地玩耍嘛。
既然是好兄弟,就一定要有一位霸气侧漏的名字,此物问题凌仙早就考虑清楚了,就叫“仙王”。
低调奢华有内涵,不愧是我,嘿嘿。
心里边yy着,一旁的沈道却已经呆呆的回过头来,目光却依然盯着王书琴,伸出一只手指着王书琴向凌仙问。
“凌公子,那个女子叫甚么名字?”
凌仙不乐意了:“什么凌公子,叫我头头,都说了以后我是你头头。”
嘴角抽了抽,沈道重新说:“头头,那样东西女子叫什么名字?”
凌仙这才满意的说:“她名字叫做王书琴,乃是你们从前所认的大当家王玄策的亲妹妹。”
沈道疑惑不已:“没听说王大,奥不,王二当家带妹妹进城啊?”
凌仙不屑一笑,用手中折起的折扇指了指脚下喝酒喝的小脸酡红的王书琴,恨恨的说:“还不都是她从一开始就易容成一个老太婆的样子,要不是她,我也不至于体验了一次犯人的滋味儿。”
当时说甚么误会解除不会追究,凌仙自己早就当放屁了,搁谁先是被插射一箭,再被人按住伤口从城门走到城中心都不可能这么容易就释怀吧。
好戏还在后头
毕竟那滋味谁都不爱,伤口到现在动的时候都还隐隐作痛,疼是真的疼啊。
沈道可不管凌仙作何想,凌仙说了一整段话,传进他耳朵的也就只有“王书琴”三个字。
这不由得让凌仙感叹:恋爱真可怕。
许久,沈道宛如是自言自语的说:“爹,我感觉我恋爱了。”
凌仙听了这话,嘴角直抽抽,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
好吧可能会有,只不过他没体会过就是了,就像是李丽质,尽管嫁给了自己,但实际上凌仙对她并没有多少感情,娶她不过是因为李二下了一道圣旨而已。
毕竟尽管他彻底可以不给李二面子,然而抗旨总得有个说法吧。
要是他直接说不喜欢李丽质,纵然李二不可能弄死自己,但是万一他一生气直接派个几万士兵,一块儿群殴自己,就算他再能打,再抗揍也干不过几万的士兵吧,就算有项羽之力也不可能这么非人的。
不由得想到这,凌仙默默地叹了口气,抬头望天,没办法,人帅是非多啊,他不主动出击都有人争着倒贴,唉,这残酷的现实。
此刻同时的沈道早就回过了神,不过还是呵呵的傻笑着,脑子里边不了解想着甚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凌仙一脸无奈的看着眼下的沈道,怎么越接触下去越感觉自己找了一位憨憨当下属呢,这货似乎从头到尾都是一副傻呵呵的样子,一会都没正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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