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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暗至明之处,往往一点杂色便皎如日星,极容易辨识,而黑白交替的灰能蒙蔽气机,又总能让人错觉周遭无恙,似空无一物。人从暗影斑驳的角落里现身之时,阿奴疑惑揉了揉眼睛,明明阁楼里空空如也,想不到竟还真能藏得下人。
那人提着酒壶出来,同样疑惑开口,“你这鼻子属狗的?”
苏锦上下打量着对方没有立即回话,这俊朗的男子穿了一身夜行黑衣,眉如墨画,口似涂彩,还嵌着一双寒星点珠般的眼眸。这皮囊,简直好看得令人发指,若是江湖上百晓堂那群无聊之人也像评定美女一样出一则美男榜,此人说不得能摘魁。而他一身近乎完美的隐匿身法更是了得,要是不是残存一丝酒气,自己实难发现。
“当日水牢的确欠了你,偏巧我不喜欢占人便宜,若不介意,自然能接着喝几口!”
那人随手掷出酒壶,苏锦抬手要接,可光芒一闪就已穿过虎口,撞在胸膛,感觉像矮骡子的大锤猛力一砸,足足有千钧之力。苏锦身形震退数步又摇晃了几下才站稳脚跟,随即一口血水从嘴角溢出。
远处的景色在视线中渐渐模糊。
阿奴见状,急呵一声少爷当心,马步一扎便作势拔剑,却见苏锦赶忙摆手,要是被人一葫芦砸死就真成了笑话,他揭开葫塞若无其事喝了口之后扔回,笑着说:“掺多了水滋味平平,还不知阁下名讳,何况酒葫芦砸人,也不是还礼之道。”
那人眉宇紧皱更加疑惑,“黄粱,受人抬举送了个‘盗圣’的雅号。听闻博山侯府的小少爷自幼多病,我还以为只是老侯爷藏锋,莫非,你真不会武?”
“杀鸡算吗?”酒水穿肠并不好受,还好嘴里的余腥淡了几分。
江湖上有书、琴、花、盗四圣,都是璀璨人杰,偶然听过,苏锦想不到眼前之人便是盗圣黄粱。这喜欢独行的黄粱来去无影,据说偷天盗地,无所不能,近年他频频光顾豪门深院,连守卫森严的北燕皇宫都不能幸免。
同时,盗圣也是出了名的习性古怪,曾盗了人府上满箱金子洒在大街上,取名黄粱,便也是戏嬉江湖、黄粱一梦的立意,只猜不到,除此之外还是个嗜酒如命的美男子。
“那就奇了怪,不曾习武,却又六识通明,这闻香识人的功夫,只怕普天之下除了白马寺里的通德老和尚,没人及得上你。”
“黄兄谬赞,大概是在下从小喝的汤药多,又有些奇遇之故。”苏锦边说边走到窗前,拿起那支头簪同样嗅了嗅,听黄粱又问:“可有眉目?这阁楼是当年古越王妃的起居之所,你站的那里,正是当年古越灭国,王妃为免受辱纵身跃下的窗台。”
苏锦摇头,“黄兄也是古越人?”
“忘了,但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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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对这托词无言以对,毕竟交浅言深,他望着窗外夜色。此时的山阳城空寂,也静美得出奇。那风华绝代的古越王妃,一定无数次在这般寂静无声的夜晚站在窗前远眺故土,万般愁绪,也终归随着那粉身碎骨的一跃烟消云散。
心若不安,又何处是归途。
除了晚琴沐歌,东都尚有十美,可当年的古越王妃同样是天下一等一的美貌女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还以讹传讹说那年北燕征越,只不过太祖聊发少年狂,欲抱美人归。说来可笑,九州归一之后,太祖没过多久便宾了天,有心无力,也不知哪来的空穴来风。
“黄兄不在水牢安稳呆着,涉险夜探洛府,就为喝酒赏夜这般无趣事?”
那黄粱倒也健谈,“为了一桩买卖,有人沽名钓誉爱惜羽毛,又不敢亲自动手杀人,高价雇我,说洛府有秘辛,藏宝于登高阁楼。古越洛氏代代传了几百年,据闻古越王妃容颜不衰乃是得益于洛府有一卷驻颜古书,不见真假,我岂能被人当枪使?是故走上一遭,也趁机同苏少爷闲聊一二,看看能不能再谈谈价钱财两头得利。”
堂堂七尺男儿,竟贪图女儿家驻颜之术,还真是甚是人行甚是之事,苏锦叹息道:“黄兄其实能够不说的。”
“该杀还是一样杀,不耽误。”
苏锦置若罔闻,伸手拿起那支头簪,思索片刻向着铜镜上方一处凹陷轻微地一按,那铜镜四周掐丝,顶部双凤聚首之处恰有一朵阴刻簪花,并不明显。
明明听见咔嚓一声机栝音响,可绕着屋子几圈也不见有暗室之类的蹊跷,找不到蛛丝马迹,那头簪稳住几息,又啪一下掉在案上。
主仆二人急忙从阁楼快步下来时,黄粱正阁楼基脚一片草丛仔细寻找,而那片春草,正是方才白衣女鬼消失的地方,那女鬼肯定不是凭空消失,而是通过头簪先一步开启了密道。
苏锦轻咦一声,又一把按入头簪,白衣女鬼应该也插入过头簪才掉在桌上。那盗圣黄粱眼珠子一转同样察觉不对,他飞身便从窗边上一跃而下,伸头看去,人在半空点踩几下瓦片,便翩翩落了地。
苏锦目测两眼,又上前跺了跺脚,而后与阿奴合力掀开一块石板,露出下面仅够一人通过的甬道,那甬道的尽头有一道业已开启的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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