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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怜词的记忆中,他有关于儿时的回忆,除了那间满是书柜与书本的屋子之外,几乎就是空白的了。
他和普通的孩子不一样。
这一点,是他从记事的那天起就早就恍然大悟的事。
他的腿不能动,于是他几乎没怎么出过门,整日就只能与书本作伴。
这让他养成了一种如同一本书一样的性格。
远处的景色在视线中渐渐模糊。
初见只能识得封页,想要更深入的了解,就只能在漫长的相处中,一点点地去通读。
有时甚至还需要反复地琢磨,才能恍然大悟其中的内容到底在说些甚么。
于是能够称得上是了解李怜词的人,除了他的父母之外。
大概也就只有他的弟弟了吧。
那样东西比他小两岁的二弟,李怜英。
李怜英是一个如同纸面一般的人。
这是李怜词对其的评价。
原因是大多数的人只需要看他一眼,便能够了解他的想法。
这种人难免略显浅薄,况且通常没心没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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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源于从前,在李怜词还不能随意转身离去家门的时候。
然而李怜词,却并不讨厌自己这个天天就只了解傻乐的二弟,甚至还挺宠他的。
就是李怜英每天去他的院子里逗他开心,与他说笑的。
盖因如此,他亦是对曾在某一个多月里,一直被李怜英挂在嘴边的那位神仙妹妹有些记忆。
毕竟,他当时的生活平淡的就像是一碗白水,任何一点掺入其中的味道,都能叫他印象深刻。
……
还记起,那当是一个才开春的新年午后。
二弟猛然兴冲冲地跑来同他说,自己有了一个新的丫鬟。
这本不是甚么大事,李怜词起初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只是笑着,注视着二弟在那里炫耀。
说那个丫鬟如何如何漂亮,小手如何如何柔软,还冰冰凉凉的,没一点烟火气。
接着,李怜英又开始讲起了自己与对方见面的过程。
他说他刚见到那样东西女孩的时候,女孩还是个小土包,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没一处干净的地方。
但等她被人带走,清洗打扮一番之后。
再牵过来一看,好家伙,那粉雕玉琢的模样简直就和神仙家的童女似的,无比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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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怜英觉得,以后不能叫女孩丫鬟,应该叫她神仙妹妹。
对此李怜词只能哭笑不得地让他去询问父亲,并表示自己可做不了主。
在他看来,自己的这个二弟也着实有趣,才小小年纪居然就打起了人家姑娘的主意。
这要是被父亲了解了,还不得把他捆起来打。
不过也好,早管早教总比日后误入歧途来得要强。
关于这点,李怜词相信父亲自会有一番定夺。
事实证明,李怜英之后确实吃了一顿板子,原因是其目无尊卑,但他也委实对着那样东西丫鬟叫起了神仙妹妹。
此时,他也对那样东西所谓的神仙姑娘有了些许好奇。
这让李怜词有些诧异,因为李怜英平时最怕父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二弟这般坚持的模样。
家里的仆人偶尔会在做事时谈论起那个女孩。
说她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流浪的乞儿,反倒更像是个落难的小姐。
举止得体,谈吐大方,见识也多,还总能讲些好听的话,讨老爷和夫人开心。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其后一位多月的时间里,李怜词就没怎么见过李怜英了。
只了解那小子整天跟在新丫鬟的后面叽叽喳喳,弄得家里的下人都开始说起了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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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新丫鬟呢。
她后来,倒也真的做了一件“大事”。
传闻有一次,他二弟得知了女孩居然会写字,便让其帮自己做课业。
结果那篇文章竟被第二天来家里教书的先生给看上了。
直夸李怜英文采斐然,目光长远,实为一块璞玉,细琢可成大才。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但等这件事被回家的父亲知晓了以后,深知儿子秉性的他,直接用一顿毒打问出了实情。
然后,女孩就被安排去陪着二弟一起读书了。
女孩的文章李怜词之后也看过,不得不说,写得很好,至少不是他那时能写出来的。
于是,他心中想见一见女孩的念头,也愈发强烈了起来。
可哪知等他将这事对二弟提起的时候,李怜英竟然像藏宝贝似的,藏着女孩不让他见。
这着实是令李怜词觉着又好气又好笑。
他还能跟自己的弟弟抢一位丫鬟不成?
再之后,那样东西月的月底,女孩就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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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透过缝隙照了进来。
没人知道这究竟是作何回事,更没人能料到,那样东西平日里无比乖巧的女孩,竟会选择逃跑。
那六七天的时间里,李怜英整日缠着父亲,想让他派人出去寻找女孩。
但女孩终归是一位丫鬟,又作何值得动用大力气去寻找呢。
甚至由于李怜英不争气的表现,李父反而更不想将王戊寻回来了,只是将其训斥了一顿,便不再理会此事。
李怜词那时曾抽空去看望过自己的二弟。
却意外地发现他的弟弟,居然因此变得成熟稳重了许多,乃至开始自觉读起了书,神情专注。
暗自欣慰的他,并没有出声打扰,就命人带自己转身离去了。
而眼下,又有谁能够想到。
当年的那个女孩居然又返回了。
况且还是以一位江湖人的身份。
以一位绝顶高手的身份。
作为一方势力的少爷,李怜词自然甚是清楚,一位绝顶高手对于一个家门,亦或者是对于一位门派来说到底有多重要。
他们李家从前便是因为没有绝顶高手坐镇,所以即使生意遍布天下,也只能屈身江湖二流。
再加上李怜词的修为,如今刚才突破绝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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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更能够明确感受到,在绝顶与一流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差距。
至于他究竟是如何确认王戊的修为的。
答案其实也很简单。
因为昨晚,他在与王戊告别的时候,见到了对方留在路面上的一位脚印。
在一块支离破碎的石板中间。
在一截扭曲龟裂的岩层下面。
王戊当时没有穿鞋,于是她的脚印很容易辨认。
纵然彻底想象不到,那样一只小脚到底是作何踩到那么深的地里去的。
但李怜词也已经基本能够体会到王戊的“厉害”了。
只不过,既然如今都早就遇见了,那我也不能甚么都不做不是吗。
我们李家莫来当,可还没吃过买卖上的亏呢。
如此想着,李怜词悠闲地闭着眼睛思索了片刻,之后伸手关上了书房的窗户。
接着推动轮椅,缓慢地离开了房间。
这位早就做好了打算的当铺少东家,准备先去一趟仓库,找出当年的那份卖身契,随后再去一趟汾江楼,去谈一笔不大不小的生意。
至于是甚么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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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那理所当然是欺男霸女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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